引子 概率论(Theory of Probability)简介
概率论是研究自然科学中随机现象的分布规律的数学分支,最早起源于人们对机会游戏的思考和探索。现代数学体系中的概率论,已经是经过集合论公理化的基本数学工具之一,它可以被称作是一个公理系统,一个将现实中的随机现象通过建模抽象成集合和函数再进行运算得到其“概率(Probability)”的方法系统。
但是今天我们不讨论那些过于抽象的学术问题,就来聊一聊一些概率论中比较有趣的“悖论”,历史上这些悖论也为促进概率论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孤亭一座,美酒一盏;故人一梦,笙歌一曲。
在讲到这两种歧义现象之前,有必要先介绍一下独立主格,因为这两种歧义现象都源于独立主格。
独立主格是英语语法中一种常见的独立结构,在一个句子中的功能类似于一个从句。
例:
The meeting over, we all went home.
会议结束后,我们都回家了。
There being no salt, we had to go to buy some.
由于没有盐了,我们只好去买一些。
There being no taxis, we had to walk.
All man came in time, John being the first.
所有人都按时到了,而约翰则是第一个。
Dad and mom dressed formally, one to attend the party, one to go to work.
父亲和母亲都换上了正装,一个去赴宴,一个去工作。
Threet representatives moderate the meeting, the youngest John Smith in age of 24.
主持会议的三位代表,最年轻的是24岁的约翰·史密斯。
前几日在一篇报道上看到“做介绍”一词,顿觉心中一丝疑虑一闪而过,于是查阅了大量资料,发现这事实上是一个长期存在且难以改变的问题了。先来看一则小资料: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和《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均多处采用“做介绍”这一用法。
更有趣的是,《现代汉语词典》中,几乎每一版都就这两个字的用法有推敲和修订,而且多次修订后还出现词典内容前后矛盾的糊涂笑话。
经查阅多方资料与反复推敲比较,笔者基本认同吕叔湘在其所著《现代汉语八百词》一书中提出的意见,即:
“
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做’;书面语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在书面表达时遇到没有把握的词,写‘作’而不写‘做’;而口语表达则因二字同音而不存在争议。
”
但此处亦要提到另一种观点:
“
在官方书籍《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数次修订中,纵观其趋势,“做”正在逐渐取代“作”的某些用法,而在口语复述或类口语的书面表达中亦较多使用“做”。
”